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一律不得发出: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血袋有破损、漏血;
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⑤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⑥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清或交界上出现溶血;⑦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⑧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核对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四、交叉配血核对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
2.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个互相核对;一个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输血科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做好血液及仪器设备的交接班工作。
3.遗留工作需交接清楚。
4.如遇特殊重大事情应有记录。
输血科登记、记录管理制度
1.各种检验结果是我们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可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健全登记制度。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型、抗体筛查、新生儿血型、bs实验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输血科差错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一、一般差错血型鉴定错误,漏报、错报、误报检测结果。
二、严重差错
1.错发血液并已给患者输入,未发生严重反应者。
2.各种原因造成血液污染,已将污染血液输入患者体内但未引起严重反应者。
三、事故
1.错发血液已输入患者体内发生严重反应,并导致患者脏器功能损害或死亡者。
2.各种原因造成血液污染,已输入患者体内导致患者脏器功能损害或死亡者。
四、报告及处理办法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设置登记人员,负责差错事故登记,每月在月服表内认真填写。
2.凡发生医疗护理差错,均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主动报告登记人员。凡属严重差错,科室应于24小时内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
3.差错发生后,科主任及相关人员应主动与临床科室协作,迅速处理,防止差错发展为事故;并注意查找原因。事故发生后,科主任及相关人员应主动与临床协作,迅速处理,竭尽努力减少事故所导致的危害。
4.当发生差错事故时,当事人应于差错事故发生后三天内提交书面分析材料,说明事件经过、差错、事故的处理与结果,分析原因及教训。科室主任应于一周内组织科室人员分析原因,找出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对暂不能定性的医疗护理问题应填写《医疗护理问题报告表》,两周内报主管领导,并拿出处理意见。
5.差错、事故定性后,依据医疗护理差错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