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后妇奸,咄出毙之
【原文】
晋安重荣镇常山,有夫妇共讼其子不孝者,重荣面加诘责,抽剑令自杀之,其父泣而不忍,其母诟詈逐之。乃继母也,重荣咄出,一箭毙之。闻者称快。
古之后妇疾前妻子亦已多矣。苟得其情,则切责而严戒之可也,何必取快一时,加之非法乎?语曰:“不教而杀,谓之虐。”重荣固不足道,此事亦非所取。旧集载之,故略辩焉。
【译文】
后晋安重荣镇守常山的时候,有一对夫妇共同告他们的儿子不孝,安重荣当着他们的面对他们的儿子进行了盘问责备,抽出剑来叫这夫妇俩把儿子杀死,儿子的父亲哭泣着不忍心下手,母亲却骂着追杀儿子。原来母亲是继母,安重荣呵叱她让她出去,从后面一箭射死了她。听说这件事的人都很高兴。
古代后妻忌恨前妻所生的儿子,也有过很多事例了。如果查明了实情,那么严厉谴责,正色训斥她也就可以了,何必为了一时痛快,用超出法律的方式对付她呢?古语说:“不加教育就杀死有过失的人,称作暴虐。”重荣本来不值得称道,这件事情也不应当取法。《疑狱集》原来记载了这个案例,所以对它略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