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贼遗物,释张堤冤
【原文】
后魏司马悦,为豫州刺史。有上蔡董毛奴,赍钱五千,死于道路。或疑张堤行劫,又于堤家得钱五千。堤惧楚掠,自诬言杀。悦疑不实,引毛奴兄灵之问曰:“杀人取钱,当时狼狈,应有所遗。曾得何物?”答曰:“得一刀鞘。”悦取刀鞘视之,曰:“此非里巷所为也。”乃召州内刀匠示之。有郭门者,言此刀鞘,其手所作,去岁卖与
邻人董及祖。悦收及祖,诘之具服。灵之又于及祖身上认得毛奴所服皂襦。遂释张堤。
悦所以能使及祖服罪者,虽有智算,亦偶然耳。向若贼不遗刀鞘,或鞘非州内刀匠所作,何从知及祖为贼耶?其可称者,哀矜审谨,合于“‘中孚’议狱缓死”之义,故卒能获贼以释冤也。
【译文】
后魏的司马悦,做过豫州的刺史。上蔡县有个叫董毛奴的人,携带了五千个钱,死在道路上。有人怀疑是张堤劫掠并杀死的,并且在张堤的家中搜出了五千个钱。张堤害怕被拷打,蒙冤承认说是自己杀的。司马悦怀疑这件事不真实,传唤董毛奴的哥哥董灵之问道:“杀人抢钱,当时肯定狼狈不堪,按理说应该有遗失的东西。你曾在现场拾到过什么东西没有?”回答说:“拾到一个刀鞘。”司马悦拿过刀鞘察验后说:“这不是住在街巷里的一般工匠所能做的。”于是召集本州内的工匠给他们看。有个叫郭门的,说这个刀鞘是他亲手做的,去年卖给了邻居董及祖。司马悦拘捕了董及祖,讯问时他全部招认了杀人的罪行。董灵之又在董及祖的身上认出了董毛奴穿的黑色短衣。于是释放了张堤。
司马悦之所以能够使董及祖认罪,虽然是由于他运用了智谋,但其中也有偶然的因素。假如盗贼不曾遗失下刀鞘,或者刀鞘根本就不是本州的制刀工匠所造,又从哪里查清董及祖就是杀人的凶犯呢?司马悦所值得称道的地方,还是他同情无辜受害的人,审慎严谨,办案符合《周易》“中孚卦象,君子审议案件,暂缓处死”的精神,所以能够最终擒获真正的罪犯,澄清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