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从帝令
【原文】
再迁,复拜司隶校尉。时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至乃杀孕妇。闻鹰厉威严,惧罪逃还京师,因匿兄让弟舍,藏于合柱中。膺知其状,率将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让诉冤于帝,诏膺入殿,御亲临轩,诘以不先请便加诛辟之意。膺对曰:“昔晋文公执卫成公归于京师,《春秋》是焉。
《礼》云:公族有罪,虽曰宥之,有司执宪不从。昔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积一旬,私惧以稽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诚自知衅责,死不旋踵,特乞留五日,尅殄元恶,退就鼎镬,始生之愿也。”帝无复言,顾谓让曰:“此汝弟之罪,司隶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诸黄门常侍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帝怪问其故,并叩头泣曰:“畏李校尉。”
《后汉书》
【译文】
第二次升迁,又官拜司隶校尉。那时张让的弟弟张朔作野王县县令,贪婪残暴不行正道,以至于杀害怀孕的妇人。听说李膺威严,畏罪逃还京师,躲在他的哥哥张让的住宅里,藏在夹壁中。李膺知道情况后,便率领吏卒打开夹壁捉走张朔,交给洛阳监狱。记录口供结束,就把他杀了。张让向皇帝上诉,口称冤枉,皇上诏令李膺进殿,并亲临宫殿前檐下平台,诘问先不请示便加以杀戮的罪过。李膺回答:“从前晋文公在京师逮捕卫成公,《春秋》赞扬他捉得对。
《札记》写道:公族有罪,虽说赦免,主管官员执行法令并不听从。从前孔子作鲁国的司寇,才七天就杀了少正卯。现在我上任已经十天了,心里害怕因延误时日获罪,没有料到犯了办事迅速的过失。的确知道自己的罪过到死也不推卸,只请求留五天,杀尽元凶,回来接受汤镬之刑,这是我有生以来的愿望。”皇上没有再责难李膺,回过头来对张让说:“这是你弟弟有罪,司隶校尉有什么错呢?”于是叫他出去。自此以后,太监、常侍都变得彬彬有礼,大气也不敢出,再也不敢耀武扬威了,连休假也不敢离开宫禁和中央机关。皇上感到奇怪询问原因,他们一起哭着叩头说:“害怕李司隶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