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皮见盐,负薪者服
【原文】
李惠为雍州刺史,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争者出,顾州纲纪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群下以为戏言,咸无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服而就罪。凡所察究,多如此类,由是吏民奠敢欺犯。
按:傅琰之为山阴令也,有卖糖姥与卖针姥争丝一团。琰令挂丝鞭之,有少铁屑焉,乃罚卖糖姥。鞭丝击皮,事异理同,皆以物为证者也。
【译文】
李惠做雍州刺史的时候,有两个人,一个背着盐,一个背着柴,他们卸下肩上的重担,在树荫下歇息。俩人要走的时候,争着要一张羊皮,都说这是自己用来垫背的。李惠让两个相争的人先出去,回头对主簿说:“能通过拷打这张羊皮得知它的主人是谁吗?”他的部下认为这是说笑话,都不言语。李惠让人把羊皮放在座位上,用棍子敲打它,发现有一些盐末,说:“获得此案的证据了。”李惠让相争的二人看盐末,背柴的才承认欺诈并且认了罪。李惠审处案件,大多像是这样,因此官吏、百姓都不敢欺骗冒犯他。
傅琰担任山阴县令时候,有一个卖糖的老太太和一个卖针的老太太,争夺一团丝线。傅琰命令把丝线挂起来,用鞭子抽打,有少量铁屑掉下来,于是处罚那卖糖的老婆婆。用鞭子抽丝线,用棍子打羊皮,事情不同,道理相同,都是用实物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