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感
老人们通常都有一些身体疾病,离婚或丧偶的老人可能存在一些心理问题,再婚后和老伴互相照顾和陪伴,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老人的各种身体和心理问题,可以给老人带来安全感。
2。情感寄托
再婚有助于缓解老人的孤独、寂寞,使他们情感有所寄托。
3。满足老人的交往需要
人际交往是人的重要心理需求,再婚可以满足老人人际交往的需要,预防和缓解严重的情绪问题。
4。人生价值
老年人也有实现人生价值的需求。健康状况和寂寞、孤独等心理问题,会导致老年人实现人生价值的需求越来越弱。再婚后,老人有人陪伴、鼓励,可以激起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欲望,对个人、家庭、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促进身心健康。
二、老年期再婚会遇到哪些困难?
由于环境和个体的差异,不同家庭对老人再婚的态度也不一样。比如一般女性老人对再婚的态度就比男性老人保守,农村老人支持再婚的比率比城镇老人要低,只有一个子女的老人比有多个子女的老人更赞成再婚,等等。
总的来说,老年人再婚存在不少困难。
困难一:“再婚就是背叛”
有些老人,尤其女性老人,受传统思想影响很重,潜意识里有“从一而终”的观念,很在意别人的看法。比如有些地方比较传统,老人再婚遇到的阻力就要大些。另外,老年人再婚,对子女的情感也会造成冲击,子女难以接受,容易引起家庭冲突。
困难二:双方家庭惧怕“男找保姆,女找依靠”的婚姻动机新家庭的建立,改变了原来家庭的经济关系,如果再婚双方经济上不对等,很容易导致两方家庭的冲突。比如,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总担心“肥水流到外人田”,会暗地里提防另一方;经济条件差的一方,既想获得生活保障,又担心因经济原因受到轻视。
困难三:不谈感情,只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
老年再婚者常常抱有这样的态度:反正是后半生,好歹搭个伴也就行了。对婚姻没有审慎地思考,这是再婚者常常出现的误区。老人抱着这种态度再婚,不仔细考察对方的人品、性格等跟自己的匹配度,再婚后很容易感到失望。另外,这种情况的再婚,婚后难免会把新欢和旧爱进行比较,导致在感情上难以彻底投入,双方容易产生摩擦。
困难四:子女的戒备——“遗产归谁?”
经济水平悬殊的再婚老人,经济水平更高一方的子女,很容易对长辈的新配偶产生敌意,觉得对方是因为钱加入自己的家庭,有时甚至从中阻挠,增加再婚难度。
困难五:老年人的“性”,何去何从?
中国人向来在性的方面很是保守,往往认为克制性欲或者没有性欲是一种良好的修养,因此认为老年人没有,也不应该有性需求,老年人只要儿女孝顺、子孙满堂,便是幸福。基于这种认识,谈起再婚时,老人会有羞耻感,社会舆论上,往往也多有非议、歧视、嘲笑,给再婚双方及其子女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
问题3面对再婚问题,老年人如何进行心理保健?
1。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首先,老年人要消除落后封建思想的影响,明确再婚对老年生活的重要意义。再婚可以满足老年人生理、心理的需要,促进老人身心健康,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要大胆地恋爱、再婚。
其次,老年人还应该认识到,老年再婚也需要爱情。爱情是婚姻的首要前提。虽然老年人不像年轻人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以从容不迫地谈情说爱,慢条斯理地咀嚼爱情的酸甜苦辣,但婚前一段时间的接触和恋爱仍然是非常必要的。
最后,要规避“男找保姆,女找依靠”的错误婚姻动机。
再婚双方在结婚前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后经济及生活方面也可以进行一些约定,以消除婚后双方在经济上的纠纷。
2。建立良好的代际关系
再婚家庭的代际关系不仅影响老年人再婚后的生活质量,而且影响两个大家庭的和睦,困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彼此关心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长辈,要转变传统的观念,主动与子女交谈,赢得子女的理解和支持;作为子女,不仅要给老人物质上的关心,还要提供精神上的安慰,理解单身老人的情感需要,支持老人再婚,让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另外,子女不宜过分关注财产继承问题。财产是老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的,子女虽有法定继承权,但财产的拥有者有通过遗嘱变更继承人的权利。
3。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因此,老年人再婚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老年人的这一正当权利。
4。营造和谐的婚后生活氛围
每个老年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背景、生活经历和生活习惯,为了营造婚后和睦的家庭氛围,双方要学会沟通,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正确处理各种婚后的问题和矛盾,和平相处,婚后的**也需要注意节制,避免滥用“助性”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