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为发物,民间及医家都认为其有触发宿疾疮毒之弊。在《随息居饮食谱》中提到:“多食热中,热则生风,变生诸病。发风动疾,天行病后及有宿症者,均忌。”
痈疖疔疮患者若食用鲤鱼,有诱发病气、加重病情、促使化脓之害。
疖、疔与桃子
桃子性热,味甘酸,古代医家多认为桃子极易上火。《滇南本草图说》中也认为:“多食动脾助热,发疮疖。”
疖、疔与韭菜
韭菜性温热助火。《本草汇言》中提到:“疮毒食之,愈增痛痒,疗肿食之,令人转剧。”由此可见,痈疖疔疮患者,食用韭菜,会导致病情加重。
疖、疔与胡椒
胡椒为一种常见的辛辣刺激性调味食品。清代王士雄认为:“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发疮损目。”疖疗患者应忌食胡椒。
疖、疔与生姜
生姜性温热,味辛辣,久食有损阴积热之弊。《本草纲目》中记载:“生姜,痈疮人多食则生恶肉”;《随息居饮食谱》也指出:“阴虚内热,目并喉患,血证疮痛,均忌之。”
疖、疔与小茴香
小茴香性温热,味辛,能温热助火。《得配本草》早已指出:“热毒盛者禁用。”而痈疖疔毒患者,都属火毒炽盛的热证、实证,故应忌食小茴香。
骨折与花生
花生中含有一种促凝血因子,从花生仁红衣中提取的“血字1号”是治疗各种凝血功能低下和血小板减少疾病的良药,但对于骨折有血淤、血肿的患者,却会使淤血不散,有加重淤肿的作用。所以,骨折有淤肿的患者不宜食花生。
骨折与肉骨头汤
一般认为,骨折后多吃肉骨头汤可使骨折早期愈合,其实不然。现代医学证明,骨折患者多食肉骨头汤,不但不能促进骨折早期愈合,反而会使愈合推迟。因为受伤后骨的再生,主要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胶原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肉骨头的成分主要是磷和钙,骨折后如果摄入大量的磷和钙,就会使骨质内无机质成分增高,有机质与无机质的比例失调,阻碍骨折的早期愈合。
骨折与醋
醋具有健脾开胃、促进食欲的作用,醋中含有3%~4%的醋酸,而醋酸则有软化骨骼及脱钙的作用。临床实践证明,不少骨折患者食醋后,第二天伤处即感觉发软,疼痛加剧,甚至更加肿胀。因此,骨折患者在治疗期间最好忌食醋。
关节炎与海产品
关节炎患者多吃海产品无益,如海鱼、海参、海藻、紫菜中含有尿酸,被机体吸收后,能在关节中形成尿酸盐结晶,使关节炎症状加重。
关节炎与肥腻食物
中医认为,关节炎为痹证,痹证主要是因为气血痹阻不通所致,而肥腻之品容易影响脾胃的运化而生湿,湿为阴邪,又进一步加重痹阻不通的病机。现代医学也证明,脂肪在体内氧化过程中能产生酮体,而过多的酮体,对关节有较强的刺激作用。所以,关节炎患者不宜吃高脂肪食品,诸如动物内脏、凤尾鱼、鲫鱼子、蟹黄、蚬、蛋类、鱼肝油等,猪油、奶油、油条更应禁吃。
关节炎与醋
醋有酸敛之性,多食对筋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有碍钙的代谢。《内经·素问》说:“筋病无多食酸。”故肌肉萎缩、关节炎患者不宜多食醋。
关节炎与香蕉
香蕉能使局部血液循环减慢,代谢产物滞积,又因其含糖量高,食用后会使体内B族维生素的消耗增大,从而使关节、肌肉疼痛加剧,所以此类人不宜食用香蕉。
痔疮与辣椒
辣椒性热,味辛,痔疮患者切忌多食久食。多食动火,久食发痔。
痔疮与胡椒
胡椒性燥,味辛,《本草备要》中指出:“多食发疮痔。”《随息居饮食谱》还明确指出:“血症痔患皆忌之。”
痔疮与生姜
生姜是最为常用的辛温调味食品。《本草纲目》中说:“食姜久,积热患目。凡病痔人多食兼酒,立发甚速。”
与妇科疾病相克的食物
经前紧张综合征与过咸食物
经前紧张综合征患者若吃过咸食物,如咸肉、咸蛋、咸菜、腌制海味等,会出现水肿、体重增加等症状。
经前紧张综合征与温热动火食物
经前紧张综合征病因以热为主,温热食物(如羊肉、牛肉、狗肉等)有助热生火,使肝火更旺,加剧神经的兴奋性。
月经不调与辛辣动火食物
辛辣刺激、破气动火食物,如辣椒、胡椒、姜、韭、葱、蒜、牛羊、狗肉等,能促进血液循环,使血液流速加快,导致月经出血量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