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礼四十九
「后妻子为前母服议迎父丧归于旧室以其母祔葬」。刊本「祔葬」讹「葬矣」,据监本改。
锦按:考证摘句有误,「室」当作「茔」。殿本、局本讹作「葬矣」。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祔葬」,是。
「为高曾祖母及祖母持重服议后魏陈终德欲服祖母齐缞三年以无代爵之重不可上陵诸父」。刊本「父」讹「叔」,据魏书礼志改。
锦按:各本均作「叔」。魏书礼志四、册府元龟卷五八一作「父」,是。
「祖为嫡孙周岂祖以嫡服已巳与庶孙同为祖周于义可乎」。刊本「于」讹「其」,又脱「乎」字,据魏书改增。
锦按:考证摘句「已巳」应作「己己」。各本均讹「其」脱「乎」。魏书礼志四、册府元龟卷五八一作「于义可乎」,是。
「齐缞杖周绝族无施服」注「施音以豉反」。刊本「施」讹「绝」。今改。
锦按:殿本讹作「绝」。北宋本、局本作「施」,是。
「父卒母嫁谓无大功之亲己稚子幼」。刊本脱「无」字。据监本增。
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脱「无」。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有「无」,是。
「杖周解官文有妻服之舛」。刊本「文」讹「交」,据旧唐书改。
锦按:各本均作「交」,亦通。旧唐书礼仪志七、唐会要卷三七、册府元龟卷五八六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