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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归来书店

作为归来书店仅有的一名员工,郁秋阳抱着自己就是老板的心态在这家位于西安半角、粉巷巷末的小书店打工,至今已三年有余。每周一到周日早上,在天色未白、上班早高峰未至之时,他就已将书店打扫整理完毕,煮好了第一壶咖啡,等待第一个客人的到来。

书店的每一个角落都纤尘不染。五张浅柚色的实木书桌桌面像镜面一样,清晰地映着三十个散发着淡黄色光芒的圆球体吊顶灯。“六十”盏灯将这个面积不足两百平方米的书店笼罩得一室温柔。每张桌子上都放着两三盆水培绿植,有紫竹梅、铜钱草、碰碰香、薄荷、水竹等,片片叶子油光发亮,脉络清晰可辨。

三个胡桃木书架也被打理得井然有序。这里藏书不多,大约不足一千本,每本的书皮和书脊处都贴着标签,上面手写着书名、作者名、出版日期及借阅编号,并规整地用塑料膜封了一遍。在门边书架正中间的格子处,放着一个超白草缸,里面养着天胡荽、莫丝、绿叶椒草、羽裂水蓑衣、大莎草等水草,错落有致,绿意盎然;一尾绛朱色樱桃灯鱼穿梭其间,时而浮出水面觅食,时而隐于草间嬉戏,摇头摆尾、悠然自得。

书店门外,有一株高约二十米的青皮梧桐。关中平原土壤肥沃,将树滋养得生机勃勃。夏日远望,树冠一团碧绿,似云似绵,树阴森森;仔细近看,心形掌状树叶单叶对生,叶形生动;每年六月前后,淡绿色伞花开于冠顶,如绿玉蝴蝶栖停满树。即便到了隆冬时节,玉叶凋零,伸展向高空的苍劲枝干依然可见其顽强的生命力。

归来书店里,没有值得在相片里炫耀的装潢,没有为揽客而卖弄的噱头,自然也就没有不把读书作为目的的读者。

在这个开于闹市、租金颇高,但却“只阅只读,不借不卖”的书店里,客人只需花上一杯咖啡的价钱,就可以享受一整天以书为伴的宁静。在这个似乎是稳赔不赚的书店里,熟客们纷纷猜测老板是何许人也,既不以营利为目的,那必是有着一些特殊的情怀。

起先有人猜老板就是郁秋阳本人,只因现如今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能够把打工打到当老板的境界实属罕见。但经过当事人无数次否定后,人们才勉强相信老板另有其人,毕竟郁秋阳也没有遮掩的理由。后来有人猜老板是一位常来店里的西北大学退休老教授,原因是除了郁秋阳之外就数他来的次数最多。而这个臆测也被老教授笑呵呵地否定了:“这里书挺好、离家近,我才常来。我要是老板,第一件事就是把咖啡服务换成茶水服务。咖啡的气味影响我睡眠,否则我能在这儿待一整天。”

于是又有人猜老板是一位偶尔来的某民营公司的郁姓老总,因为他似乎颇爱书籍,并且有足够的闲钱给自己辟一块精神桃源。而这个流言的消弭要归功于另一个流言的出现———郁总其实是郁秋阳的父亲,郁总来书店是为了看儿子。郁家家业颇大,如若是为了锻炼儿子,绝不可能仅仅给郁秋阳置办一个小小的书店,让他每天干些几乎毫无技术含量的打杂工作。如果说这是郁秋阳的要求,那和第一个猜测并无实质性区别。于是第一个谜题还没有解开,第二个谜题又疑窦丛生:既然郁秋阳不是老板且家境优渥,那他把书店当家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两个谜题的答案,郁秋阳总是守口如瓶。第一个答案,书店老板和郁秋阳自然都知道;而第二个谜题,全世界只有郁秋阳能够解答。

三年前的那个夏日午后,当郁秋阳鬼使神差地踏入归来书店时看到的林蓁,就坐在门边座位的树影里写着什么东西。那时郁秋阳研究生刚毕业,归来书店也才搬到粉巷不久。

郁秋阳对林蓁当时的穿着和发型几乎毫无印象,但却对她戴着的一串珍珠手链记忆犹新。约十来颗大小一致、圆润饱满的冷白色珍珠,在她的右手手腕上衍射着素白的光晕,似乎将要融进她的皮肤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白得清透无瑕,仿佛这世间的一切混浊都不曾也不会与她产生关联。郁秋阳担忧起来,怕她下一秒钟就会像手腕上的珍珠一样,融化在阳光里。

也许夜晚的月光才更适合这个女孩儿———这是郁秋阳盯着林蓁看了许久之后得出的结论。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林蓁撩开遮住耳朵的头发,摘下耳机问道。她写东西有些入神,十多分钟后才注意到面前的这个怔而不语的人。

“我……我有些口渴。外面太热了,我……我想买杯饮料。”回过神来的郁秋阳急中生智,找了个差强人意的理由。

那天他跟朋友约在书店附近的餐馆聚会,来得早了一些,正好有些燥热口渴,想找个能避暑的地方打发时间。书店门口的那棵梧桐树,那时还没有现在这般繁茂,但其幽然的绿意足以让郁秋阳像是受到某种牵引一般,一脚踏进了归来书店。

得知了郁秋阳的来意,林蓁将一枚桃花瓣形状的书签夹在了一个笔记本的两页之间,又将其缓缓合上。郁秋阳看见笔记本旁放着一本书,书名是《林中路》。

林蓁站起来,边走向门旁的一张桌子边说:“这里没有饮品卖,但水可以免费喝。你想喝什么?白水还是柠檬水?”

“柠檬水。谢谢!”

在放着一台小型饮水机的桌子上整齐地摆着一个透明玻璃水壶和五只玻璃水杯,还有一个盛着干柠檬片的盒子,这便是当时归来书店的“吧台”。在林蓁倒水的时候,郁秋阳环顾书店一周,才发觉四下清冷,客人寥寥。等他回过头时,林蓁已将水杯递到了他的面前。一片柠檬浸在水和阳光里,边缘附着着细密的气泡。郁秋阳接过水杯一饮而尽。

“好甜!”

听了这话,林蓁嘴角微微上扬,回复道:“嗯?我好像并没有加糖哦!”

微笑从林蓁的嘴角延至眉梢,一双杏眼被注入灵魂,水光流转,清澈动人。郁秋阳木木地呆楞在原地,他想找一个合适的比喻来形容她带笑的眉眼,想了一圈儿,都感觉俗之又俗;他甚至将《红楼梦》中的妙语,比如“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或者“罥烟眉,含情目”,抑或“眉如墨画”“目若秋波”等全在脑海中过了一遍,都觉得不够尽如人意。郁秋阳心想,或许只有自然的手才能创造出这样的美;又或许只有自然的诗,才能写尽这样的美。

郁秋阳体会到了一种以往所有的恋爱经历都不曾带给他的悸动。像是令人酥麻的电流,带着阳春的温度在血管里化开,顺着血液窜流全身,最终在心底结成了一个炽烈的愿望———他想要在月色温柔中抚摸她的脸颊,轻揽她入怀,在她的耳畔低喃:“你的眼睛里,尽写着我要对你说的千言万语。像暖风吹过的GardensofBabylon(巴比伦花园),开满了玫瑰。”

这便是让郁秋阳守了归来书店整整三年的原因。这个愿望如同一首不知名的民谣,低唱着将要落幕的青春,在黄昏的空旷街巷中单曲循环。后来,当年逾耄耋、记忆衰退的郁秋阳偶然回忆起它时,总会陷入一种极其真实的“不真实感”

———毕竟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对林蓁说出这个愿望;毕竟他对林蓁单方面的等待也不过这三年之久。

初遇林蓁后的第二天,郁秋阳决定采用守株待兔这一古老笨拙的方式,创造他和林蓁的再一次偶遇。一夜未眠的郁秋阳在天色刚放亮之时就来到了书店门口,惊讶地发现店门已开,而里面坐着的唯一“客人”正是那个让郁秋阳想了整晚的人。郁秋阳这才反应过来,林蓁就是书店老板。

后来,郁秋阳以gapyear(间隔年)实习为由,成为归来书店不领薪水的“一号员工”。郁秋阳对书店和它的主人也逐渐了解:书店在2010年就开张了,先是开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两年后搬来了粉巷闹市;林蓁有其他工作,寒暑假最为忙碌,无暇常来这里;林蓁用几乎所有的收入支撑着这家书店的运营,而她开这家书店,是为了等待一个人。

知道这些已经是那个夏天一年之后的事儿了。在得知林蓁心有所属后,郁秋阳选择不动声色地继续守候。惯性是一个具有强大力量的齿轮,推动着人们拼尽全力留在原地。一年的时间里,郁秋阳已经习惯了归来书店成为他生活的主体,习惯了林蓁作为唯一知己存在于他的世界里。他们都喜欢柠檬气泡水,喜欢《红楼梦》,喜欢LanaDelRey(拉娜·德雷)的浅唱低吟,喜欢菲茨杰拉德文字里的感性忧伤。他们的躯壳里都活着一个诗人,向往精神世界的纯粹与美好,即便那是一座只有海鸟盘旋于周围的孤岛。

当初的那个愿望暂时被郁秋阳藏于心底,他决心只要林蓁还活在“那个人”的阴影里,他就不会表露心迹。反正他还年轻,有的是时间等待,等待林蓁忘记2008年的那场梦、那个人。

归来书店,等伊人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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