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封济
(1685—?)
清直隶沧州人。
卫封济,字衍周,官至临洮知府。
他出身于书香门第,官宦世家,自幼受到了良好的熏陶教育,养成了知书达理、敦厚耿直的性格,待人对事,从来不阿谀奉承,邻里乡人都喜欢他的为人。
卫封济进入仕途后,康熙五十九年,初为河南汝阳令,上任后兴利除弊,大力宣扬以农为本的思想,致力耕种,勤劳致富。在农闲季节组织百姓挖河开渠,力争旱涝保丰收。他教育民众要奉公守法,对为非作歹、欺压民众者,绳之以法;对游手好闲、懒于生产者,进行规劝开导;对以往遗留下来的陈规陋习,予以革除。执政不久,则民风大变。卫封济兴建义学,使广大民众子弟接受免费教育,尤其是贫困人家的子弟得以入学,有了从愚昧中走出来的可能;他还设立养病堂,使当地百姓的一般病症,能得到及时治疗和养息,民众健康有了一定的保证。
雍正二年,补任湖南东安县令。该地与广西界邻,苗蛮诸族杂处,向来被称为难以治理的地方。卫封济赴任后,首先向民众宣谕皇上的恩德和国法的威严,之后亲自走村串寨,访察民情,与各族首领交朋友,推心置腹;到村民寨主中,问寒问暖,他的种种做法,深得民心,使当地民众心悦诚服。
东安县乃偏僻所在,生产落后,民众较为贫困,卫封济仿效朱子主仓法,按村寨的大小,建造义仓,倡导富裕人家捐献余粮,选择公德好、声望高的人士管理其出入,在春荒时领借,到秋收后偿还。解决了贫寒人家的生计问题。
卫封济的所作所为,既得到下属的拥护,也得到了上司的赞许,更令百姓满意。朝廷闻奏,雍正皇帝特传旨召见,卫封济临朝应对,非常得体,使皇上特别满意,恩赐貂皮等贵重物品,以资鼓励。因其执政有方,后调郑州为官,上任后,励精图治。他把铲除盗匪,为民除害作为首要任务。他对有关官吏说:“我们采用以盗攻盗,盗则可以除也。”随之派人寻访盗者的亲属,说明来意,逮贼有功的,免罪受奖;串通盗贼的,罪加一等。同时给他们以养家费用,正式任用他们为捕盗差役。另外,着力推行保甲制度,从基层入手以清盗贼之源,并训练丁壮士民以准备巡查缉拿盗匪之用。由是境内肃然,计一州四县,无论是道路上、城乡内,都安宁无警。郑州东部靠近黄河的村庄,有二十余处每年都发生水患,百姓苦不堪言。卫封济面对这种情况,深表同情。他亲自率领水利人员进行勘查,仔细测量地势,制订治理措施,他捐献个人俸禄,修筑堤坝绵延二十多里,以拦遏水势,还引水淤地,教民种植苘麻等植物,收获颇丰,得利甚厚。皇上闻之大悦,雍正五年特擢升卫封济为陕西省临洮知府。
他从郑州离任之时,城乡民众万人空巷,泣声挽留。
卫封济到陕西临洮府上任后,时逢巩昌府知府员缺,省巡抚衙门又委任他兼管巩昌府的军需。卫封济昼夜营办,两府事宜处理得井然有序,各级上司皆器重之。原先陕西某守备,被告发侵犯欺压民众,主管府衙未加认真察考,即予以撤职,随之向上参奏,冤案已定。本人不服向上申诉,因此批示重审,卫封济承接此案进行复审。他排除一切干扰,认真调查。结果查无实据,冤情大白,恢复其原职。另外还有一事,是州府衙门巧立名目,向乡民摊派,数额巨大,并责令限期缴纳,违者治罪。民众义愤填膺,声言上告。
县令惧怕,一时无计可施,只好另捏造因由,进行催促缴纳,中丞偏护下属,有人参奏朝廷,卫封济承审此案,三次向御史台如实汇报,省里官员意在用圣旨压迫刁难卫封济,他面对上司,据理力争,此案终于得到昭雪。
陕西省大小官员,公正廉明者,其俸禄都从赋税中支取。惟有临洮府例外,除正常渠道支取俸禄外,还私设小金库,从中舞弊。卫封济得知此事,下令予以废除。后因与巡抚不和,被降职。这时卫封济的父亲寿登耄耄,他遂辞官不做,回归乡里,侍奉老人,不复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