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讲您是什么人,这没有必要。这扇门是不管走进来的人叫什么名字的,因为房子的主人并不是我,而是耶稣基督。因此,对走进这屋的人只需问他是否痛苦。”
那人听罢,睁大了眼睛,满是疑惑。
“真的吗?您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
“是这样,”主教回答说,“您的名字叫‘我的兄弟’。”
“真怪,神甫先生,”那人叫起来,“我进来时肚子饿得咕咕叫,可由于您这么好,我现在已经不饿了,我已经不觉得饿了。”
主教看着他,说:
“您大概吃过许多苦吧?”
“穿红衣,脚上拖着铁球,睡一块木板,忍受严寒酷暑,编进苦囚队,做苦工,挨棍子!好好的,没事也得拖上夹链条。错说一个字就被关进黑屋子。病在**还拖着链子,连狗都不如!19个年头!我已经46岁了。现在还得带张黄纸身份证,就这样。”
“对呀,”主教说,“您走出了苦海。您听着,上天给予一个流着眼泪忏悔的罪人的快乐,比给予100个穿白袍的善人的,还更多些。您是从苦地方出来的,这样,假如您怀着对别人的愤怒憎恨之情,那您是值得可怜的;假如您怀着仁爱、善心、和平的思想,那么,您获得的就不仅仅是怜悯,而是高贵,会比我们每个人都更高贵些。”
玛格丽特大娘摆上了晚餐。她主动拿出了一瓶陈年母福酒。这是主教平时不用的。
主教的脸上忽然呈现愉悦的表情。“请坐。”他连忙说。他还是按平日留客进晚餐的老样子,请那人坐在他的右边,巴迪斯婷姑娘——现在完全宁静自如了——坐在他的左边。
主教依照以往的习惯,先做祷告,然后亲手分汤。那人贪婪地吃起来。
忽然,主教说:“桌上像是缺了一件东西。”
玛格丽特大娘明白主教的意思,于是一声不响地走了出去。不一会儿,三副闪闪发光的银具便整整齐齐地被摆到三位进餐者的面前。
五安谧
晚餐结束后神父他们聊了一会,巴迪斯婷姑娘回到自己房间准备休息。过了一会卞福汝主教向妹妹道过晚安之后,自己拿起桌子上的一个银烛台,把另一个递给客人,说:“先生,跟我到您的房间去。”
那人跟着他。
主教把客人安顿在壁厢里。**铺着洁白的床单。那人把烛台放在一张小桌上。
“好了,”主教说,“好好睡上一夜,明天早起动身前,再喝一杯我们家自产的热牛奶。”
“谢谢教士先生。”那人说。
说话的时候,他做了一个令人感到奇怪的动作,假使这动作让那两个圣女看见了,她们一定会吓得要死。直到如今,我们还难于肯定,当时他是受了一种什么力量的主使才做出那种动作的。要给个警告呢,还是想恐吓呢?或者是一种连他自己也无法弄明白的本能的冲动呢?他一下子转过身来,面对主教,两臂在胸前叉起,用一种凶横的目光望着房主粗声喊道:
“呀呀!真的吗?当真您让我睡在离您这样近的地方吗?”他满面狰狞,“您全想明白了?您怎么会晓得我不曾杀过人呢?”
主教听罢抬起头来,仰望着天花板,回答说:“那只关上帝的事。”
随后,主教严肃地启动双唇,好像在祷告。他伸出右手的两个指头,为那人祝福。这样做时,那人并没有把头低下去。随后,他头也不回的进入了自己的那间屋子。
壁厢里有人住时,总是拉开一方大哔叽帷布,遮住神座。主教走到帷布前,跪下来做了短短的祈祷。
主教回到住室时,钟正敲着12点。
几分钟后,整幢房子都沉寂了。
六冉阿让
冉阿让半夜醒来。
他生在布里的一个贫穷农民家里。幼年不曾上学,不识字。成年后,在法维洛勒当树木修枝工。他的母亲叫让?马第,他的父亲叫冉阿让,或让来。让来是诨名,是“阿让来”的简称。
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双双去世。他母亲是由于乳腺炎误诊而死的。他的父亲和他一样,也是个修枝工,是从树上摔下来死的。冉阿让只剩下一个姐姐,孀居,有七个孩子。冉阿让是在她的抚养下长大的。她丈夫在世时,她一直负担着她这个小弟弟的吃住。丈夫死时,七个孩子中最大的一个只有八岁,最小的一岁。冉阿让25岁那年替父亲职,帮助姐姐,报答她当年的养育之恩。那是很正常的事,像是一种天职,冉阿让甚至做得有些过头。他年轻,活很辛苦、报酬很低。家乡的人从未见他交过女朋友。他没有工夫去考虑爱情这类问题。
他总是天黑才能回家。到家时他已筋疲力尽,一言不发,低头吃饭。他的姐姐,时常从他的汤瓢里拣出一些最好的东西,给她的一个孩子吃。他则俯在桌子上,低着头只管喝他的汤,对姐姐的动作,好像全没看见。
阿让家的孩子们经常饿肚子。在法维洛勒的那条小街上,住着一个农家妇女叫玛丽·克洛德。孩子们有时假冒母亲的名字,到玛丽·克洛德那里去借一勺牛奶,然后躲起来偷喝,大家还抢那奶罐,那些小女孩子由于紧张把奶泼到身上。这种行为假如让母亲知道了,这些小骗子们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冉阿让发现后怒气冲冲,嘴里唠叨着,瞒着孩子们的母亲把奶钱照付给玛丽·克洛德,这才使孩子们避免了皮肉之苦。
在修树枝的季节里,冉阿让每天可以赚18个苏,季节过后他就给人家打零工、割麦、牧牛,还干一些苦活儿。只要他能做的事他都做。他姐姐也做工。但是,有七个孩子拖累,能有什么作为呢?这是个被穷苦捆绑起来的人家。有一年的冬季,冉阿让没有了工作。家里没有吃的。绝对没有一片面包,只剩七个孩子。
穆伯·易查博在法维洛勒的天主堂广场上开了一家面包店。一个星期日的晚上,这老板正准备去睡觉时,忽听得铺子的玻璃和铁丝丝网那边猛地响了一下。他跑出去一看,只见一个满手血的人正从被打破的玻璃和铁网的洞里伸进来抓起一只面包撤了回去。易查博赶忙追出来,那小偷拼命地逃。易查博追上了他,并把他抓住。小偷丢下面包,胳膊还流着血。那正是冉阿让。
那是1795年的事。冉阿让以“黑夜破坏房屋,并行窃”的罪名,被送到地方法院。他原有一支枪,比所有的人枪法都好,有时喜欢打猎。这些情况对冉阿让是很不利的。大家对私自打猎的人早有一种偏见,在他们眼里,私自打猎和走私、土匪差不多是一路货色。
法律如山。冉阿让被判有罪了。他被判服五年苦役。他遭到了遗弃。这是何等悲惨的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