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昏迷者尤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其跌落床下;应定期剪指甲,以防自伤或伤人。
9.休闲娱乐和工作
尽量少参加社交活动。患者一旦确诊为肾脏病,在开始阶段,应以休息为主,积极治疗,观察病情变化。如果病情好转,水肿消退,血压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尿蛋白、红细胞及各种管型微量,肾功能稳定,则3个月后可开始从事轻工作,避免较强体力劳动。预防呼吸道及尿路感染的发生。活动量应缓慢地逐渐增加,以促进体力的恢复,凡存在血尿、大量蛋白尿、明显水肿或高血压者,或有进行性肾功能减退患者,均应卧床休息和积极治疗。肾脏病急性发作期应住院治疗,除日常必须的生活需自理外,以卧床休息为主,停止工作和学习,一段时间禁止看电视、电影,不参加娱乐活动,直到缓解期即浮肿消退、尿红细胞及尿蛋白(++)-(+++)、血尿素氮正常或略偏高,则允许每天散步10~15分钟,仍禁止一切娱乐活动。到基本缓解期可每天散步20~30分钟,做一套广播体操,每周在家中看电视1~2次。当尿蛋白(+)-(一)、红细胞(+)-(±)时则可以上学或做半天轻微工作,总的休息时间大约3~6个月,肾脏病除大量蛋白尿外,不主张过多卧床,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轻工作,但以不觉疲倦为度。
10.生育和**
对于肾脏病患者的**问题,中医历来主张节欲。性欲是人类正常的生理现象和生理要求,正常的**不仅能协调夫妻感情,而且对健康也是有益的。但**不能过度,过度则有害于健康。中医认为“藏精”是肾的重要生理功能之一。先天生殖之精与后天水谷精微化生之精均内藏于肾,主持着人体的生长发育和生殖机能。中医把过度的**叫“房劳”,认为“房劳耗精伤肾”,就是说对于健康人,房劳不利于长寿,故应适度。从临床角度来看,许多患者亦有思想顾虑,认为患该病之后,不可过**,否则容易损伤“肾气”。更有部分青年患者,怕由此而引起不育或不孕,更是战战兢兢。诸多的因素,常常人为的导致**或性欲淡漠,从而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气氛和谐。事实上,对于肾脏病患者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主张禁止。适当地恢复**,有助于扭转患者神经系统不全和精神抑郁的情绪,尤其是肾脏病患者,因病程较长,适当地**有助于疾病的治疗。当然,因**消耗一定体力,肾脏病患者毕竟不同于正常人,在病情未完全恢复之前,一定要以不引起疾病加重为度,不可过度,否则,得不偿失。如果临床表现比较严重,患者有大量蛋白尿、水肿、高血压、甚至肾功能也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则应当尽量节制;若临床表现轻微,病情处于稳定或恢复期,尿检和其他有关化验指标均正常,则掌握在比正常人**次数适度减少的情况下即可。此外,肾病患者在过**时应特别注意清洁卫生,以防发生感染,加重肾脏损害。
肾脏病患者能不能结婚?人患病后,经适当治疗就会痊愈,所谓痊愈有两种概念:一种是临床治愈,另一种叫完全治愈。内科不少病只能临床治愈而不能完全治愈,病人要终身带病,比如器质性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等都要终身治疗(器质性心脏病、肾动脉狭窄如能经手术治疗痊愈者例外),肾脏病和其他很多肾脏病也是这种情况。所谓临床治愈就是指病人的症状、体征全部消失,以肾脏病来讲,还包括尿常规检查尿蛋白、红细胞、白细胞、管形也全部消失,肾功能完全正常,而且要在停药后两年内没有复发的现象。肾炎病人只有在达到临床治愈后才能结婚,没有达到临床治愈前不应该结婚。因为如果是在病情刚刚稳定或尚未稳定时就结婚,容易导致旧病复燃,症状反复发作,从而使病情恶化,而且如果是女病人,怀孕后一旦发生妊娠中毒症,会使病情更加复杂,使肾功能减退,同时也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
一般认为,妊娠能使已有的肾脏病加重,而且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如果原已有较严重的肾脏病,则孕期往往病情恶化。肾脏病病情较轻者对胎儿影响不大,但病情重或病程长者,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死胎及新生儿并发症等机会增加。肾脏病患者是否能妊娠,要根据病情决定。患者病情稳定、血压正常、肾功能正常,另外肾脏病理类型属于微小病变,早期膜性肾病或轻度系膜增殖,没有明显的小管间质病变,妊娠一般经过良好,对原病无不良影响。如病人渴望要一个孩子,并能理解妊娠后可能发生的问题,且能主动配合医生监护病情,可以妊娠。患有高血压的肾脏病患者在妊娠过程中易发生合并症,肾功能中度受损者预后较差,肾功能严重受损者病情随时可能恶化,这些病人要想正常妊娠和分娩几乎是不可能的。
肾脏病患者终止妊娠的指征是①妊娠前或妊娠期尿蛋白(++),伴有浮肿,血压在20.0/13.3千帕以上者。②肾小球滤过率在50毫升/分钟以下者。③酚红排泄试验15分钟排出小于15%者。④血清尿素氮大于7.14毫摩尔/升或肌酐大于176.8微摩尔/升者。⑤狼疮活动未控制者。
肾脏病患者允许妊娠的指征是①急性肾炎痊愈后一年以上无复发者。②隐匿性肾炎病情稳定,至少观察两年无复发者。③肾小球滤过率在70毫升/分钟以上者。④肾功能检查均在正常范围内者。⑤狼疮性肾炎临床与病理均无活动病变达1年以上,强的松维持量在每日10~15毫克以下者。
也有人认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允许妊娠的条件应为:①血压正常;②肾功能正常;②病情稳定;④肾活检病理类型属于微小病变、早期膜性肾病或轻度系膜增生性肾炎。没有明显的小管间质病变和血管病变,患者具备以上各条件的条目越多,妊娠后母亲和胎儿的安全性、成功妊娠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应该强调的是,即使上述条件都具备,妊娠后慢性肾小球肾炎仍可加重。故妊娠后应每隔2周诊病1次,32周后每周1次,监护内容包括:尿常规(蛋白及沉渣镜检)、血压、肾功能和胎儿情况,如有蛋白尿的出现或增加、血压升高,都应卧床休息,单纯蛋白尿增加伴或不伴有血压升高和肾功能损害,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如发现有肾功能下降,首先要注意有无可逆因素,如尿路感染、隐蔽的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可能由于不适当的利尿)、不可逆的肾功能下降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
肾脏病合并妊娠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有:
①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肾功能(肌酐、尿素氮)无显著不全的,可以妊娠;肾病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别是肌酐大于3毫克/100毫升或尿素氮大于30毫克/100毫升者,若已妊娠宜在怀孕3月内及时作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②肾脏病病人妊娠期,应力争病情稳定、避免发生妊高征,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若肾功能不断恶化,应终止妊娠。对胎儿的预后,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血压越高,胎儿死亡率越大。③肾脏病合并妊娠者,须注意加强营养,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但若肾功能(尿素氮、肌酐)相当差,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若有水肿应限制纳盐和水的摄入。④肾脏病在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处理,力争能保住婴儿和保障母亲的安全。⑤如果孕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病人要配合医生的治疗,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摄入量,食谱不要配有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纠正贫血、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⑥肾脏病妊娠在产后要加强随访(血压、肾功能指标等),认真治疗疾病。⑦产后哺乳问题。一般可以喂哺。病情严重(如肾功能中度以上损害者,血压大于21.3/14.6千帕)的母亲不宜自己哺乳。
11.烟酒
肾脏病患者应做到不饮酒、不吸烟。因为烟酒易于化燥伤阴,耗损正气,影响疾病的康复。
12.旅游
尽量少做长途旅行,以免过劳。
13.预防感染
细菌和其他病原微生物可以直接由尿道逆行上升,进入肾脏,使肾脏感染发病。为了防止细菌逆行使尿道感染,要保持**部及尿道口的清洁卫生。另外,微生物通过血液循环和淋巴液循环的途径也可以感染肾脏。因此,当身体其他部位有感染性病灶存在时,例如扁桃体炎、龋齿、疖肿、结核等,都应及时治疗处理。
14.预防感冒和流感
感冒和流感是最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前者由感冒病毒引起,后者由流感病毒引起,对一个正常人来说,如果感冒和流感不发生其他并发症,经过适当的对症处理,很快就会痊愈,对健康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对一个肾炎患者来讲,感冒和流感对肾脏却是非常不利的。虽然病毒本身可以直接侵犯肾组织,引起病毒性肾炎,但最重要的却不是病毒本身对肾脏的损伤,而是由于病人患感冒、流感后,降低了身体的抵抗力,致使上呼吸道的其他细菌乘虚而入,引起继发性细菌感染,也就是既有病毒又有细菌的混合感染。细菌感染进一步削弱了病人的抵抗力,通过抗原——抗体反应(细菌和病毒都可以作为抗原)而引起免疫复合物性肾炎,使病情加重,患者原有的血尿、蛋白尿、高血压、水肿等症状进一步加剧,以致病情难以控制;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甚至有可能导致肾功能衰竭和心衰。因此肾炎患者预防感冒和流感,对肾小球疾病的发病、发展和预后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肾炎患者预防感冒和流感也和正常人一样,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避免发病诱因,住室应注意通风。②积极锻炼身体,增强抗病能力。③平时要注意衣着,气候变化时,注意随时增减衣被,防止受寒感冒。④应尽量避免接触感冒或流感病人。在流感或感冒流行期,应注意隔离,避免到公共场所去,如一定要去,患者要戴口罩,以防止交叉感染。⑤室内可用食醋熏蒸,进行空气消毒,杀灭病毒。每立方米空间用食醋5~10毫升,加水1~2倍稀释后加热,紧闭门窗,每次熏蒸2小时,隔日熏蒸1次。有条件者可用紫外线照射消毒。⑥感冒或流感流行期间应服药预防,,如板蓝根冲剂、抗病毒冲剂、感冒冲剂等,每次1包,每日3次,或大青叶、板蓝根、贯众各20克,水煎代茶饮。⑦10%大蒜液滴鼻,每次1滴,每天2~3次;也可用色甘酸钠滴鼻。⑧用WS——周林频谱治疗仪照射两足底涌泉穴及两侧腰部肾俞穴,可增强机体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