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听错,起码也是个53式的步枪。
这是老把件了。
仿的是莫辛—纳甘,抗美援朝时常用。
这枪如果配上好的瞄镜,倒也还行。
自己早上就来了县城,身上并没带枪。
这不就有现成的送上来了?
其中一人骂骂咧咧的开口道:“别想从老子嘴里套话,我告诉你,你手里的东西,我们要定了!”
“劝你一句,要是想保命就赶紧交出来,还能少受些皮肉罪。”
这时,另一道贪婪的声音响起。
“咱们再搜搜他身上,万一他们没搜干净呢?”
“就算有几斤粮票和私房钱,也够咱兄弟俩出去喝两顿花酒了!”
贪得无厌的笑声在窑洞内回响。
透过黑布,陈平看着他们把枪甩到身后,步子正在靠近。
四米、三米……
瞬间,陈平动了!
陈平身影如猎豹,矫健凶猛。
俯身就是一个扫堂腿!
“不好——噗!”
两人猝不及防。呼救的话还没说出去就卡在嗓子里。
他们腿骨受到重创,陈平一脚将两人横飞着踹出去。
还算宽敞的窑洞刹那间,变的逼仄,就连空气都夹了几分炙热!
陈平旋身一记手刀,劈晕了就近那人。
还剩下一个。
他慌忙甩过枪就要上膛。
陈平冷冷一笑,“现在才想着上子弹?已经晚了。”
狠厉话音听得人头皮发麻。
下一秒,陈平拳骨轰出,一拳干蒙了杂碎!
这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昏迷的。
只知道陈平出招迅猛如电,三两下就缴了他们的枪。
陈平歪了歪脖颈,骨头和软组织得到拉伸。
咔嚓!
粗粝指节卸了枪上多余零件。
他直接把一把老掉牙的哑炮枪,改成了一把步兵武器!
这些人只是最底层的杂碎,问不出什么。
擒贼先擒王,要想套出有用的话,还得干最上头那个!
陈平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当即和墙角身形差不多的那人换了衣裳。
把他拖到十字柱上绑好,双眼蒙上黑布,再弄些外伤出来,抹上点血。
乍一看,跟他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