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商标如何在中国申请注册证书
1。申请在中国商标注册的资格和条件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即外国按照其本国的国民待遇接受中国商标的申请,中国也按同等的待遇受理该国申请注册的商标。
2。负责办理商标注册的机关负责办理商标注册的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但是该局并不直接受理外国人的申请。外国的申请人应当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代理申请注册。
3。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1)代理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代理商标注册,包括转让注册和续展注册,须提交委托书正副本各一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权限和委托人的国籍。
(2)申请书。申请注册的每一个商标,应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正副本各一份。申请书包括商品名称、商品用途。主要原料,申请人(单戳)、地址、负责人签字、申请日期。申请书应当用中国文字书写。
(3)商标图样。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商标图样15张,其长和宽均不得超过1O厘米。若是彩色商标,还应交黑白墨稿2张。正楷字商标可免交图样。申请注册商标续展,应提交商标图样1O张和中国原注册证。
(4)申请人所在国商标注册证件。
(5)国籍证明书。
(6)公证书和认证书。申请人所在国的有关商标登记注册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应经公证机关公证。是否需要认证,则要以对等原则而定。
(7)其他证件和文件:①人用的化学药品、新药成药、中药成药和药酒的商标注册,需提交申请人本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应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正副本各一份;②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的,应提交中国原注册证;③申请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地址,应提交中国原注册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时,还应提交本国名义变更的登记证件正副本各一份;④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备案格式正副本各一份以及合同副本三份;⑤申请对驳回商标的复审、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异议,异议裁定的复审,申请人应提供理由和可能的证据。其申请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为准备和填写。
4。申请办理在中国商标注册的程序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在中国商标注册,首先应在中国委托商标注册代理人。依中国法律规定,具体应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
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同时应提交申请商标注册所需要的各项材料、文件和证件。
商标代理处根据申请人的委托,代理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注册手续。商标局按照中国国内商标注册的程序进行审查和公告,如果符合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则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公告。
应注意的是,商标局在审查期间,可能多次提出问题或要求补正手续,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和补交。期限不够,可以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