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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会议室里一片死寂。
何超强颓然倒向椅背,感觉欲哭无泪。
刘明的每一个字,都让他的辩解变得苍白无力。
他之前对星光科技侵权的宽容,在外人看来,完全可能被解读为默许,甚至是合谋。
至少,启明星公司也存在利用星光科技抢占市场的违法企图。
启明星,这个技术的真正拥有者,反而因为最初那一点自私的的沉默,被逼到了墙角。
如果主动揭露,启明星可能引火烧身,被质疑动机,陷入漫长的法律和舆论泥潭;
如果继续保持沉默,则要眼睁睁看着一个技术上的“窃贼”,用启明星自家的技术,在最重要的海外战场上,与自己激烈竞标而无力阻止。
无论选择哪条路,启明星都将陷入被动,都将为之前的纵容付出代价。
而这一切,本可以避免。
启明星公司副总看董事长很难堪,于是试探着发言解围:
“刘主任,如果实在不行,我们要不要和星光科技私下里达成和解协议,一起竞标光之城的项目,以后再找时间处理侵权问题……”
“理论上有可能,实际上绝不可能。”
刘明给出了明确否定,但使用的还是讨论的语气。
他按秦云东的思路向大家分析星光科技的背景,在巅峰资本的助力下,星光科技正准备到霉国上市,他们需要一个庞大的工程项目拉高开盘价,所以不会同意启明星分一杯羹。
而星光科技已经算准,就算启明星现在打官司,漫长的诉讼肯定远远超过光之城的标案,结局就算是启明星打赢了官司,但星光科技已经拿走了项目,事实已经造成,也就无所谓最后的赔偿。
最后一条路被堵死了。
启明星公司的参会者都面如死灰,束手无策。
何超强忽然前倾身子,充满希望地问:“那秦书记……和您的意思,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刘明喝了一口茶,淡淡地说:“我再重申一遍,秦书记虽然关心启明星的发展,但并没有任何指导启明星该怎么做的意图。至于我作为股东,可以提供几条建议,仅供你决策参考。”
此言一出,众人马上来了精神,纷纷拿起笔准备记录。
包括何超强在内,大家都似乎领悟刘明言词中的含义。
刘明不想把秦书记牵扯进干涉民企的舆论漩涡中,但他的建议肯定还是来自秦书记的意思。
“立即向对方发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函,理由是基于星光科技不当使用启明星知识产权的举报,及启明星公司对面临风险的审慎评估,即日起终止向星光科技供应所有涉及核心专利技术的部件和定制化产品。”
刘明给出第一个建议后,又提醒何超强注意告知函的措辞。不要直接指控对方造假,而是说基于潜在风险和合同赋予的审查权利行事。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这比诉讼更激烈,简直是不留余地地直接撕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