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京池见怪不怪,表情管理的很好,依旧一脸绅士,“……薄先生,你好。”
“呃~,你你好。”薄司哲喉腔发干,发白的脸瞬间又红到脖子根,比他腿上的红皮裤还红。
陈总:“哼!死鬼!这都多长时间不见面了?要不是今天碰上,都根本见不到你呢!”
周京池笑着回:“最近太忙。”
“温小姐哪里人?”
温浅微笑,“呃,港城人!”
陈总听了,惊喜的忽闪着大长假睫毛,“港城人?我老公也是港城的耶,说不定你们还认识呢。”
“……呵呵。”温浅干笑一声,没有回答。
何止认识。
这是她上辈子的前夫。
这辈子的前夫侄子。
上辈子。
薄司哲也算青年才俊,更将薄鼎年视为成功男人的标准,以及想要超越的对手。
所以,不管是衣着打扮,还是言行举止,他都刻意的模仿薄鼎年。
等他有了些成就后,更是将模仿进行到底。
薄鼎年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法国和意大利的高奢私人作坊定制。
然后,他也必须有样学样,也全部去那里定制。
薄鼎年爱抽古巴一个小众牌子的雪茄。
他也跟着抽。
薄鼎年出行时,一般都带八个贴身保镖。
他也带八个。
薄鼎年带那么多保镖,是因为他树敌太多,为了安全没办法。
而薄司哲带八个保镖,纯粹是因为薄鼎年带八个。
“老公,你认识温小姐吗?”陈总摇晃着他的胳膊撒娇。
毕竟,陈总是沪城人,又常年待在国外。社交圈子不同,所以,他根本不认识温浅。
“……不…不认识!”薄司哲浑身僵硬,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团融进卡座里。
他垂着头。
锡纸烫的卷毛耷拉下来遮着眉眼,不敢去看温浅,连耳根子都烧得滚烫。
指尖更死死抠着裤缝,红皮裤被捏出几道难看的褶皱。
“那倒也是,长成那么大,怎么可能都认识呢?”
周京池:“嗯~,确实是。听说薄先生也是做互联网的是吗?”
“是啊!我老公可有能力了。”
陈总全然没察觉他的窘迫,亲昵地往他身上靠了靠,肥腻的胳膊环住他的小臂,“而且还帅,身材也好,腿又长又直,穿什么都好看~”